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開展工程勘察資質換證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建設局,經開區、高新區、萬州經開區、長壽經開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管局,各勘察企業,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新頒布的《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建市〔2013〕9號,以下簡稱新《標準》)和《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實施辦法》(建市〔2013〕86號,以下簡稱新《辦法》)有關要求,請各勘察企業抓緊申請辦理工程勘察資質證書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換證范圍
持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的勘察企業均應按照新《標準》要求提出勘察資質換證申請(新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式樣附后)。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有效期截至2015年6月30日,自2015年7月1日起,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作廢。
二、關于換證程序
(一)勘察企業于2015年1月31日以前,按新《標準》要求向市城鄉建委提出資質換證申請(申請資料詳見附件)。
(二)市城鄉建委組織專家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意見進行公示。
(三)市城鄉建委根據審查意見及公示情況作出審查決定。審查決定為同意的,由市城鄉建委向申請工程勘察專業乙級、丙級資質及勞務資質的企業頒發新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或按照審批權限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審查決定為不同意的,勘察企業應完善相關申請資料,并按照新《標準》要求重新提出換證申請。
三、關于換證注意事項
(一)新《標準》對承擔業務范圍有所調整,申請取得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的企業,不能承擔巖土工程勘察丙級項目。按新《標準》申請取得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專業資質的企業從事工程鉆探、鑿井業務時,還須取得相應工程勘察勞務資質。
(二)企業申請延續工程勘察資質或因合并、分立、改制、重組、跨省變更等原因申請重新核定資質的,可按老《標準》進行審查并頒發舊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但有效期截至2015年6月30日;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頒發新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證書有效期5年。
四、關于換證工作要求
(一)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要高度重視工程勘察資質換證工作,盡快將換證有關工作要求傳達到本轄區內各各勘察企業。
(二)各工程勘察企業應認真學習新《標準》、新《辦法》及資質換證有關工作要求,安排專人負責換證相關工作,確保本單位工程勘察資質按時完成換證。
聯 系 人:程丹 崔鸚 戴學忠
聯系電話:63671212 63670919 63670808
附件:(請從市城鄉建委網站www.ccc.gov.cn首頁“文件通知”欄下載)
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勘察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13〕9號)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實施辦法》的通知(建市〔2013〕86號)
3.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啟用新版工程勘察資質證書的通知(建市資函[2013]66號)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7月15日
上一篇: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2014年第二季度工程勘察外業抽查情況的通報
下一篇:關于責令方略建筑設計有限責任公司對在渝項目進行全面自查整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