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業必須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國務院第397 號令《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規定“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如屬上述企業范圍應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企業有什么作用?
安全生產許可證是企業投標時必須的證件之一;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機構檢查項目時,企業必要的備查證件;進行工程備案,合同款項結算時必須使用安全生產許可證;沒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無法資質升級。
建筑主管部門審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涉及水利、鐵路、交通等有關專業工程時,可以征求相關部門的意見。
建筑施工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不能提供虛假材料,要對申請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安全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延期,應于期滿前3個月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申請延期手續。
企業在安全生產證有效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在期滿時未發生安全事故,經證書頒發部門管理同意,不再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期三年。
建筑施工企業倒閉、破產的,應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交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部門予以注銷。
安全生產證分為正本和副本,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應。
建筑施工企業遺失安全生產許可證,應立即向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部門報告,并在公眾媒體上聲明作廢后,方可申請補辦。
建筑施工企業發生變更,應在變更后的10日內,到原安全生產證頒發管理部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手續。
上一篇:關于重慶市建設崗位教育培訓管理系統試運行的通知
下一篇: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